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的委托,就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诉企业拖欠排污权购置费律师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诉企业拖欠排污权购置费律师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YZB-2019220
三、服务范围:排污权购置费、滞纳金诉讼代理及财产保全担保费用。
四、服务地点:以业务发生地地点为准。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5.3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律师执业证;
5.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2月至今)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为项目负责人);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
(7)上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近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证;
(9)近三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其中任意一种)的凭证;
(10)“信用中国”查询。
被授权人持上述原件及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获取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
2、获取地点: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层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月20日14时30分
2、地点: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层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史先生
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层
联 系 人:石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00540757
主办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1- 版权所有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编: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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