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城支队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城支队驻市区各中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城支队驻市区各中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YZB-2019164
3、采购内容:肉类、禽类、蛋类、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水产品、散包装、预包装食品以及其他副食品
4、供货范围:机关、执勤一中队、执勤二中队、执勤五中队、晋城中队、泽州中队、教导队等
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 货 期:一年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资金、运输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单位应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3、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单位提供的食品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投标单位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且需具有健康证;
4、投标单位应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在晋城市市区具有固定的存储仓库、冷库,且存储量能够满足招标人日常需求;具备相应的配送及服务保障能力,如遇紧急情况,投标单位供货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单位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09月 27 日到2019年 10月0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城市城区新市东街颐翠商务大厦1318室)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从业人员健康证;(6)固定的营业场所及在晋城市市区具有固定的存储仓库、冷库的证明材料;(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8)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3、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城支队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613565198
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城区新市东街颐翠商务大厦1318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6-21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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