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兴华西街改造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5]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为太古高速口,终点为和平路,全长约3.4km,规划红线宽50m,包括跨越北排洪渠桥梁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桥梁、电力管沟等。工程总投资额约24300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含壹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系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 日至201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太原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金刚堰路145号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层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 系 人:杨女士 赵女士
电 话:0351-5265967 电 话:18203512682 0351-4605078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 系 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
主办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1- 版权所有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编:030006
电话:0351-4605078 4605461 E-Mail:hengyu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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