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一支队购置食堂设备

发表时间:2024-10-28 11:33:13

一、采购条件

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一支队的委托,就高速一支队购置食堂设备进行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高速一支队购置食堂设备

2.2项目编号:HYZB-2024439

2.3采购内容:高速一支队购置食堂设备。本次采购共一个包,具体采购范围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的需求及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3.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

3.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8:30-11:30,14:00-17:00);

4.2发售地点: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衡宇招标办公室;

4.3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①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彩色扫描件和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启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承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须持以上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日15时00分。

7.2谈判地点: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

7.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一支队

联系人:温警官

联系电话:0351-569101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人:赵先生、李先生

电话:0351-4605078、17696023999

电子邮件:hengyuzhaobiao@126.com

主办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1-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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