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漪汾街支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发表时间:2024-09-29 15:44:5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漪汾街支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概况:拟对漪汾街支行现址租赁区域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建筑面积645平米,全一层框架结构。消防系统改造招采按照国家规范以及设计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完成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并完成竣工验收审核取得消防工程竣工备案证明或者竣工验收合格证。


1.2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漪汾街支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1.3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项目编号:HYZB-2024409


1.8控制价:24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工程内容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报警广播系统、防火门、强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等,具体范围以设计图纸及清单为准。


2.2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50号东侧1层。


2.4 质量要求:品牌型号、材质要求及规定合格标准: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完成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及完成竣工验收审核,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报警广播系统、防火门、强排烟系统等,具体范围以设计图纸及清单为准,响应文件中明确响应产品的品牌、规格和报价,响应文件中无响应报价清单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所有产品有出场合格证、质保证书及编码、有订货单、运货单并负责安装调试。租赁区域内设置报警主机,要完成我行租赁区域内报警设施与小区消控室报警主机的联动控制,并在合同成交价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批,在甲方时限要求内将万柏林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原件交给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后工程结束,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并进行审计决算。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均为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且合法有效: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即20219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


3.5人员资格要求:


拟担任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9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同规模业绩;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或房建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拟任专职安全员: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登记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9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建筑行业不良行为及处罚记录;


3.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3.9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0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年不少于10人缴纳社保;


3.11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凡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3.12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加固工程须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和施工;如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允许专业分包;


3.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927日至20241023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4.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3.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3.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6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7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负责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和工作办公地址的准确联系方式;


4.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4930分,地点为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上发布。


其他


无。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9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集团16


邮政编码:030006


  人:赵超丰


联系电话:0351-4605078


电子邮箱:57434325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号:683090100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4927


主办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1- 版权所有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编:030006

电话:0351-4605078 4605461 E-Mail:hengyu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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