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防暴处突装备购置项目

发表时间:2024-08-14 10:38:48

(采购编号:HYZB-202427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阳泉

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泉市公安局委托,对阳泉市公安局防暴处突装备购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阳泉市公安局防暴处突装备购置项目

1.2采购人:阳泉市公安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阳泉市公安局防暴处突装备购置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采购预算:423490.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阳泉市公安局防暴处突装备购置项目。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需求为准。

2.2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5个日历天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2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1年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为2023年或2024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企业(须提供012入围通知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请于202489日至20248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阳泉市城区新华东街四区19#楼附楼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5)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报名申请表;(7)其它相关证件。

注:①报名申请表请在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领取②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3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③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采购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招标代理公司指定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另行通知,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招标代理公司指定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釆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阳泉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警官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刘先生、靳女士

联系电话:189353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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