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运城经济开发区新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本项目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YZB-2024234;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采购范围及内容:根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技术标准和规范,采购一家供应商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127.89亩)和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电子产业园)进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技术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比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2.5服务期限:施工期间和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的30个工作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范、规程、规定。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采购文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供应商的纳税凭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6)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证明;(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8)承诺函;(9)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信息包含: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格式自拟))。
4.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七、其他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运城经济开发区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运城经济开发区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人:赵先生、李先生
电话:0351-4605078、17696023999
电子邮件:hengyuzhaobiao@126.com
主办单位: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1-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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