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潞城市城市集中供热二期热源厂项目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 [2010]2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潞城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处,建设资金由中央投资及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温管材及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YZB—E2012025 14048120120814010
2.2招标范围:聚氨保温管材采购及管网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管网工程施工约1.25公里
2.4项目建设地点:潞城市区内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Ⅰ标段:管网工程施工
第Ⅱ标段:聚氨保温管材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Ⅰ标段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第Ⅱ标段具有相应设备制造生产能力的供货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第Ⅰ标段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规费核准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第Ⅱ标段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前往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潞城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刚
联 系 电 话:1860343539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 系 人:朱跃承 赵超丰
联 系 电 话:0351-4605078 传真:0351-4605078
E - mail: hengyuzb@yahoo.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双塔西街支行
银行账号:08752612010030403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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